【快讯】晋城王某某(男35岁)投案自首!多人被

 新闻资讯     |      2024-01-18 18:46

  【快讯】晋城王某某(男35岁)投案自首!多人被刑拘!不管什么时候,陵川公安都在持续严打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着辖区的安全稳定、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

  1月3日,刑侦大队根据已破案件中发现的犯罪线索,持续发力,深度研判、循线深挖,发现新乡籍王某(男,34岁)曾来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1月9日,民警在新乡市将王某抓获。到案后,王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仍伙同王某明等人(均已抓获)多次窜至晋城市陵川县、城区、阳城县等地拨打诈骗电线万余元。

  近日,崇文镇居民宁某向崇文派出所报警称,其家中丢失黄金项链一条,价值8000余元。经过勘察,现场未发现撬盗痕迹,民警初步推断为熟人作案。

  很快,受害人新结交的朋友杨某某(男,32岁,陵川县人)进入警方视线。原来,警方发现,平日里拮据的杨某某最近突然阔绰起来,还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警方立即将杨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审讯,杨某某交代了在受害人家中坐客期间,顺手牵羊盗窃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1月3日,潞城派出所民警在反诈劝阻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靳某某多次给陌生账户转账,且无法说明转账理由,民警立即对其展开调查。经查,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违法嫌疑人靳某某在自己家中下载某网络赌博软件进行赌博,累计赌资9860元。

  目前,靳某某因赌博已被陵川公安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之处罚。

  1月5日,刑侦大队民警工作中发现,涉诈在逃人员杨某某有在河南省新乡市活动的轨迹。民警立即前往新乡市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经过数日走访摸排、蹲点守候,于1月10日成功将杨某某抓获归案。

  1月9日,附城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男,35岁)因涉嫌犯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上网追逃。通过了解王某某的情况,民警认为其有自首的可能性,便立即电话联系王某某,向其释法明理,动员其放下思想包袱、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民警劝说下,王某某于1月11日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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